我喜歡長跑,
從小我就喜歡喜歡。
體育很爛,所以短跑不行、躲避球總是第一個哭著出場。
但是我發現,長跑我可以,
好強、自尊心強、不服輸的我,總可以比別人撐久一點點。
於是,我愛上長跑。
一個人一次又一次的訓練著意志力,
一次又一次的發現可以跑得長一點、久一些。
在操場上和自己對話,
還可以把生氣的、今天糟糕的跑掉!
有人說長跑很枯燥、在操場上跑更枯燥,
但我喜歡。
喜歡一個人不用跟人家爭,
只需要保持一定的呼吸;
喜歡一個人可以用自己的速度,
和自己的惰性比賽;
喜歡一個人可以隨意去跑,
想跑多久就多久;
喜歡每一次對自己的約定都達成,
喜歡對自己的承諾負責。
我喜歡長跑。
說是長跑,
陸陸續續的跑了幾年,
國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學九點半的操場、實習的操場、嘉義租屋處旁的坪林國小、現在的學校,
中間斷了幾次,
也沒有什麼目標、什麼計畫,
最多就是6公里,30圈。
前陣子參加了獅子盃的路跑,
訓練了6公里。
參加之後42分''18秒,(第一名27分”49 秒)
我第29名。
可是我想變得更強,
想再去嘗試看看其他的可能,
有可能跑馬拉松嗎?
我想去試!
一方面是我的夢,
另一方面我的意志力太薄弱,
三方面運動和體力是完成夢想的必要條件。
6公里出發前。
那天跑了全程一定速度,也沒有什麼訓練。
就跑完了,不過第一次參加,真的很有趣。
途中人山人海,一邊跑還要小心撞到別人。
大學生的一剛開始的答數,到後來的停下來猛喘氣,哈!
有完成,就好。
p.s.馬拉松的由來:
「馬拉松」一詞,其實是來自英文「marathon」的翻譯。而「marathon」實際上是希臘雅典東北方一個村鎮的名字,它因為一場戰役而留名千古。
時間約在西元前五世紀左右,當時波斯是一個橫跨歐、亞、非三洲的強國,希臘則是尚未統一的城邦國家,兩者國力可說是天差地別。西元490年,兩國發生大戰,沒想到希臘因用兵有方,以寡敵眾在馬拉松一地大敗波斯帝國,因此被稱為「馬拉松戰役」。
據說當時希臘戰勝後,有一名士兵從馬拉松一路跑至40公里外的雅典報捷,這名士兵抵達時,在高呼勝利後氣絕身亡。後人為了紀念他,便開始舉辦長途賽跑,而「馬拉松」到雅典的這段距離,也成了現今馬拉松賽跑的標準長度。
由於標準路程的長度是42.195公里(約26英里385碼),需要高度的耐力及時間才能完成,因此「馬拉松」也成了費時費力或堅持不懈的代名詞。
另外一個夢,
噗!變成正妹的夢!(縮小一點好了!)
人生苦短,
不掩飾自己慾望的追求自己的夢想,
我想追的就會去追。
平常邋遢得很,總是牛仔褲和T恤忙得一團亂。
前幾天誠品說明會的時候,化完妝和正式一點的衣服,馬上就被執行長發現。
(還好還認得我,沒說:你是哪位啊?)
最重要的是,不會被認為是小孩子了!
繼續努力!
我還有好多夢,不管有沒有完成,我都要去追!
活著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