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函解釋,除部份擔任學校營養午餐教職員工以外,其他一律繳交午餐費,對此,筆者想發表看法。
筆者擔任導師工作六年,擔任導師時,七點半到校,下課檢核學生訂正、開會、中午時間還要進行午餐指導,例如:分派學生搬抬餐桶、打菜衛生指導、五蔬果健康教育、偏食的孩子加以指導、在餐後還要注意孩子是否潔牙、潔牙時間是否足夠、含氟漱口水教育、清洗餐具指導等。往往一口飯含著,就又得開口說話,一餐下來,吃得不多,胃卻絞痛。而一年級同事們更乾脆不吃,不然就是等一切學生放學之後才可以慢慢享用;其他年級同事也常見到下午一點多學生午休時才有空清洗自己的餐具及刷牙。
這些工作,大部分的同事們都不以為苦,要繳交費用也覺得使用者付費理所當然,但是如果在大部分第一現場教師們付出自己時間、心力、精神、生命之後,每天中午時間不得休息,每天將近九個小時工作,卻因為有些制度有歷史脈絡,但卻因為未能解釋清楚,如:寒暑假及教師學期中無休假、導護工作及工作時數等、18%是因為幾十年前社會經濟環境現在早就沒有了等等,而每次只有「好處」被放大,相對的「付出」卻因為對教師現場職業工作步清楚而忽視,最後都被當成「既得利益者」,像過街老師般人人喊打,抹煞全部老師的付出,造成教師們社會地位低落、觀感下滑,家長輕視教師而管教學生不易,最後引發許多管教問題等等,我想,這將是整個社會的損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