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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的職責

上週,
發生了一些事情,
心情有些悶悶的,不吐不快。

我也知道,
有些事情,「老師」這兩個字包含了許多「義務」及高標準的要求。

因此,小朋友考不好,是「導師」的全部責任,儘管他回家作業都不寫,考前還全家去玩;
           小朋友受傷,是「導師」的全部責任,儘管已經一再提醒不能做什麼動作;
           小朋友吃不飽,是「導師」的全部責任,儘管苦口婆心叫他不要偏食;
           小朋友功課沒寫完,是「導師」的全部責任,儘管在學校都可以全部補完;
           小朋友上課不專心,是「導師」的全部責任,儘管一堂課要呼喚他五六次;
           小朋友功課沒有帶回家,是「導師」的全部責任,儘管再校提醒二次;
           其他族繁不及備載。

有的時候,真的有些感慨,
教育,常常說是家庭和學校的共同責任,
但是,現在卻偏重在學校方面。

我想想,我管過小朋友不在家裡上大號,我必須每天早上恭請他去廁所蹲;
              我管過小朋友不吃蔬菜,我含著嘴巴的飯菜一邊威脅利誘;
              我管過小朋友不在家裡寫暑假作業,開學放學一個個盯;
              我管過小朋友英文不好,我利用導師時間重新上一次……

這篇不是在抱怨什麼,其實只要家長多一點關心、多一點照顧,
這些孩子的成就何止於此?

全省的導師或多或少都管過這些事情,
我雖然覺得有些事情並不是導師應該做的,
但是為了「成長一生只有一次」、「現在不幫他更正以後養成壞習慣會更慘」等理由,
我還是很俗仔一項一項盯,一項一項要求,
但是,不知道是我計較太多還是心胸太多狹窄,
我認為任何事情還是需要正名。

我做,並不代表我應該如此,
老師,是人並非神,
當我犧牲我所有的精力灌注在孩子身上的時候,
有所成績,
我想,並不代表你可以苛責其他不這樣雞婆做的老師,
因為,那本來就不是導師全部的責任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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